《河北传媒研究》发行管理办法
本站来源: 发布时间:2015-05-31 点击量:
一、目的
规范《河北传媒研究》的发行工作。
二、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河北传媒学院学报编辑部。
本标准规定了河北传媒学院学报发行的管理要求。
三、发行办法
1.发行范围为精英集团,河北传媒学院内各处室、各院系,全国知名艺术类院校的学报编辑部、图书馆,全国或河北省范围内有艺术类专业的重点高校学报编辑部、图书馆,作者,河北省和石家庄新闻出版广电局研究室、电台电视台资料室等。
2.本刊为双月刊,每两个月发行一期。
四、发放数目
1.校内发行
由编辑部人员通知后各人单位自行领取,领取时由领取人在《〈河北传媒研究〉发放情况统计表》上签字。
河北传媒学院院长办公室 40本
党委宣传部 3本
各院系 主任1本 副主任 1本 书记1本 教师每两人1本
每名作者2本
2.校外发行
由编辑部人员负责办理呈送和邮寄业务。
精英集团 20本
相关编辑部、图书馆各2本(依据《〈河北传媒研究〉对外发行单位名录》)
每名作者 2本
河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研究室、报刊管理处3本
石家庄市文广新局报刊管理处3本
《河北传媒研究》编辑部
二O一三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