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报

2013-2014小学期重点实习实训基地运行安排

本站来源: 发布时间:2014-06-12 点击量:

      一、各院系必须在今年的小学期安排至少一个专业的学生去某个重点基地实训实习,安排的专业、人数由各院系根据需要与可能自定;实习实训的时间可以延长至暑期结束。

      二、2013-2014小学期的时间是6.30-7.11,各院系必须在6月25日之前拿出重点基地实习实训方案,明确实习实训的专业、学生年级及人数、实训内容、实训目的、实训方法、师资安排、组织方式、考核办法、经费预算等。6月25日前报教务处审核,6月29日前将教务处审核通过的实习实训方案报产学研合作处备案。

      三、各院系必须切实按照实习实训方案到重点基地实习实训,教务处、产学研合作处将在小学期期间到重点基地检查实训情况,对未安排实训的单位或未按计划安排实训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四、实训结束后,每个学生应当写出实训总结提交各院系保存,由基地指导教师填写实习实训鉴定意见;每个专业写出该专业实习总结,并提交教务处和产学研合作处存档;
     
五、在实习实训过程中,注意积累和保存实训过程资料以及学生实习成果资料,实习结束后同实习实训总结一起提交教务处和产学研合作处。资料最好是电子版资料。
    
六、到其他基地实习实训、特别是省教育出版社以及北京星光拓诚有限公司的实习实训工作参照本基地工作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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