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传媒学院关于收缴2013年度科研奖励证书的通知
本站来源: 发布时间:2013-12-11 点击量:
各院、系,各有关单位:
为扎实做好迎评促建工作,积累科研资料,产学研合作处拟收缴和统计2013年度在校外获得的科研奖励证书复印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收缴范围
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教职工个人获得的有关科研奖励的证书复印件,包括科研成果获奖证书、艺术作品创作获奖证书、艺术表演或比赛获奖证书、教学改革成果获奖证书等的复印件。
对于各院系学生获得的奖励证书,由各院系复印后自行保存。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及数量
每个证书的复印件2份,原件个人保存。
三、提交方式
以院系或部门为单位收缴。收齐后于2013年12月31日前将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汇总表(见附件)提交产学研合作处。联系人马婧,电话:85277032
河北传媒学院产学研合作处
2013年12月10日